又立案调查!化妆品原料被重点关注
本文源自:陈小钗 中国美妆网
近日,继“NT-7WAN”原料被爆含有化妆品禁用组分之后,又有一抗敏剂原料“莲敏舒”被爆违规。现有使用过该两款原料生产的工厂被公开处罚,而主要参与生产“NT-7WAN”及“莲敏舒”原料的当事人均已被相关公安机构立案调查。
原料作为产品的根源,从根源处加强管控,对市场及未来发展自然是一件好事。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企业是否知情,只要被检测出添加了禁用成分,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也就是,对原料的选择和分析检查,无疑成为了化妆品企业产品质量把关的一个重点。
某公司“非法添加”被立案调查
买该原料的工厂被罚2万元
据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某公司因在其生产的儿童化妆品原料“莲敏舒”中非法添加自行生产的“苯烯莫德”医药中间体,于2021年8月31日被立案调查。
从信用中国(安徽)官网一则处罚信息中显示的“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化妆品原料‘莲敏舒’涉嫌非法添加”不难看出,“某公司”即为福州美乐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5月,福州美乐莲合成“苯烯莫德”医药中间体后,陆续生产“苯烯莫德”医药中间体约5kg,并按一定比例非法添加进儿童化妆品原料“莲敏舒”中用于销售,但其对外宣称的“莲敏舒”《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和《检测报告》中的原料成分不含“苯烯莫德”。
福州美乐莲将含有“苯烯莫德”的“莲敏舒”销往全国多个省份,共销售94kg,销售获得金额20.43万元。目前福州美乐莲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而一家制造企业安徽创领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因购买过上述“莲敏舒”原料而被罚2万元。
根据信用中国(安徽)官网显示,有证据显示部分涉嫌非法添加产品销售至安徽创领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在安徽创领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受托生产爱音紫草膏存在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其中入库记录、出库复核及销售记录内容不完整等)。由此,认定安徽创领涉嫌违反了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并对其进行罚款。
注:“莲敏舒”原料事件与“NT-7WAN”原料事件虽然性质上相同,但处罚结果不同。安徽创领是根据新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处罚程度比以往更大,“NT-7WAN”原料事件则按照之前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进行处罚,仅仅没收违规产品而已。也就是,对违法生产或使用原料,新条例比旧条例处罚更为严格。
原料是化妆品的根本
如何避免“躺枪”并做好筛选?
化妆品的品质,很大程度取决于化妆品原料;化妆品的安全,很大程度取决于化妆品原料的安全,原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采购原料务必格外谨慎,早已成为行业的共识。
但是,目前因“NT-7WAN、莲敏舒”而被处罚的两家工厂,不一定是有意去触犯红线,极大可能是“躺枪”。即在采购过程中,并不知原料产品含有禁用组分。
由此引来了不少行业人士的争议,“化妆品工厂以及工程师都很难识别原料中的禁用成分,难道要对所有原料进行分析检查吗?”、“检测所有原料根本不现实,一些组分连检测方法都没有……”
那么,该如何避免“躺枪”并做好原料的筛选?
广州尊伊化妆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来成指出,原料好坏设计多个方面,包括品质和指标,也包括有没有副产物和禁用组分。但采购原料难以避免100%不“踩雷”,可以说禁用组分防不胜防,大多数情况下,工厂只能和“信得过”的供应商合作。
广州优科总经理林朝栋提出,大多数企业均不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所以要想判断原料有没有风险,有没有非法添加之类的,一般会到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另外有些优质的原料商会提供产品的详细资料,但有些不提供,所以面对资料欠缺的供应商,一般会根据该供应商的规模跟名声来抉择。
另有一工程师提及,可以参考《国际化妆品原料手册》、《化妆品原料基准》等原料技术工具书。
另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程师透露,行业里哪些原料商有问题其实大家都一清二楚,都会相互转告,所以劝诫广大的原料商,不要试图去做一些“极端”的事情。事实上,大部分制造工厂,出于对风险的考虑,采购原料都只跟有保证的企业合作。
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化妆品原料报送码已经上线,在该系统的加持下,化妆品的溯源工作将变得更加便捷。如果原料被查出非法添加,相信通过系统的追溯,很快就能找到所有使用了该原料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和所涉及的产品。也就是说,原料领域也迎来了严监管的时代。
本文源自:陈小钗 中国美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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